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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教育“微腐败”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 ——致家长一封信

2019年05月03日

尊敬的各位家长:

您好!首先,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第一幼园的信任和支持。现根据国家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及市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、开展教育“微腐败”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,哈尔滨市阿城区第一幼儿园全体教师向您郑重承诺:

1.实施“四零”承诺,即零择园、零择班、零择位、零指定。

2.关心、爱护幼儿。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,不歧视、侮辱幼儿,严禁猥亵、虐待、伤害幼儿。

3.坚守廉洁自律。不索要、收受幼儿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家长付费的宴请、旅游、娱乐休闲等活动,不向家长推销幼儿读物、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。

4.规范保教行为。依法办园,尊重学前教育规律,尊重儿童成长规律。

5.不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补课。

6.不利用家长资源办私事,不组织家长开展网络投票,以及违反哈尔滨市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“六条禁令”规定的行为。
哈尔滨市阿城区第一幼儿园全体教师将认真履行承诺,公平公正对待每一名幼儿,全心全意为幼儿的成长奠基并做好保教工作。至此,诚邀您主动监督,发现问题及时与幼儿园沟通,从而避免给家长和幼儿园造成任何损失或不良影响。共同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,维护教育公平与正义。

公开监督举报电话:0451-53965050

哈尔滨市阿城区第一幼儿园

附件:

哈尔滨市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六条禁令

一、禁止教师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或言论,讥讽、歧视、侮辱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
二、禁止教师接受学生家长的现金、微信红包、购物卡、名贵土特产或其它财物。

三、禁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,按非常规办法给学生编排座位。

四、禁止教师组织和参与校外有偿补课,违反教育部“减负三十条”严控书面作业量等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等行为。

五、禁止教师在课堂上随意使用手机、擅离职守、消极怠工,佩戴有损教师形象的饰品和穿着奇装异服。

六、禁止教师利用家长资源办私事,组织家长看护学生自习、清雪、打扫卫生、到校值日,要求家长为学生批改作业、安装有害APP、开展网络投票,以及违反哈尔滨市中小学校(教师)“六个严禁”规定的行为。